公共课部(思政中心)

关于开展在校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09 12:34:05 浏览量:18140次 信息来源:公共课部(思政中心)

    为落实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拟对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公共课部负责心理测评、筛查和访谈,四系协助组织学生在指定时间段完成测试。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测试内容

    90项症状清单(SCL-90)、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测验约需15分钟。

二、工作流程        

    1、信息汇总

    公共课部与各系对接在9月10日前核准学生信息。

     2、组织施测

     学生在以下规定时间段自行在手机上答题。

机车车辆系2019级和2020级

2021年9月13日晚自习

车辆工程系2019级和2020级

2021年9月14日晚自习

运输管理系2019级和2020级

2021年9月15日晚自习

机电工程系2019级和2020级

2021年9月16日晚自习

机车车辆系2021级

2021年9月13日上午

车辆工程系2021级

2021年9月13日下午

运输管理系2021级

2021年9月14日上午

机电工程系2021级

2021年9月14日下午

  3、测评结果处理

     测评完成后的一周内,公共课部完成统计分析,筛查预警学生,一个月内完成对预警学生的逐一访谈,并将结果反馈至各系部。

   三、工作要求

  1、宣传到位

    测评前向学生讲明心理健康普查的目的、意义,使学生积极配合,以保证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和圆满完成。本次普查不作为任何评优评奖的依据,消除学生疑虑,引导学生客观填写试题,确保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客观对待测试结果

    心理测试量表仍有其局限性,心理测试结果又因受诸多因素影响,会出现“假阳性”、“假阴性”、“错报”、“漏报”等情况。被筛查出来的学生,未必都有心理问题,有明显心理问题的学生可能因个人有意躲避而未被筛查出来。所以心理测试结果仅作为判断学生心理健康与否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

  3、做好保密工作

    按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要求,各系在了解学生普查结果以及谈话和干预时务必要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对筛查出的高危学生更要严格保密。

附件一:学生心理测评系统使用指引

公共课部

2021年9月9日